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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党费核算和交纳第一季度党费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因大学和学院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按照相关规定,需要重新核算党员党费交纳标准并及时交纳第一季度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核算方法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和师大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6]3号)并结合学院实际,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大学在编教工党员

1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津贴+奖励津贴-公积金-医疗保险-预扣养老-个税(除劳务、补发等之外的正常月份发放工资所交的税)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党费。

可登陆师大组织部网站右下角“党费计算器”计算。

(二)学院聘用制教工党员

1、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个税(若无不填)

备注:按照20173月份工资结构和标准进行核算,具体请上学院办公网查询。

2、交纳党费比例: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1.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党费。

(三)离退休教工党员

1、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

2、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在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四)学生党员每月缴纳0.2元。

二、缴纳时间地点:

(一)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须将党费收齐后统一交至皖江学院财务处(使用交通银行卡直接划卡),缴费时间:2017316日(周四)上午9:0010:00

(二)请认真填写《党费收缴报告单》(附件1)、《党员交纳党费统计表》(附件2)、《党员少交或免交党费情况登记表》(附件3,若无此情况可以忽略此表格),上述表格加盖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公章后交至党政办公室留存,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jxydzb@163.com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党支部按照计算方法认真核算党员党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审核,不允许出现漏算、少算的情况;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党费收缴工作,对确实困难需要减免党费同志要及时做好登记,党支部要及时对党费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建立好台账。

特此通知。

 

附件:1.党费收缴报告单

2.《党员交纳党费统计表》

3.《党员少交或免交党费情况登记表》

  附件.rar

党政办公室

   2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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