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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现将2017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掌握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是保持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前提,对从源头上保证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以《党章》和《中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发[2017]2号)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发展标准和工作程序,积极稳健地做好党员发展的各项工作。

2、发展对象材料的组织、报送、归档工作。

材料工作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好坏直接影响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请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发展对象,于2017427日前将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汇总表》和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后的2017年上半年《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情况登记表》(各党总支做好审核排序,排序比例在11.1之间的请在备注栏填写“递补”字样)报送院党政办公室(教务处重点审核学生学业成绩、挂科和获奖情况,学生处重点审核学生职务、有无违纪和获奖情况)。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

政治标准是党员发展的首要标准,党员发展过程中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2017510日前完成其高中档案材料的查询,对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函调,形成结论性材料。

4、落实好公示制,做到发展党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必须以书面和网站形式公示,确保班级的同学能真正起到对拟发展党员和转正党员的监督作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统一如下:胡卫涛,联系方式:5773790,13625695758;邮箱:wjxydzb@163.com)。对公示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经核实不具备拟发展党员条件的不予发展。公示结束后,经院党委审查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

5、积极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定期对预备期的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确定联系人具体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好总结、评议和鉴定工作,并及时做好预备党员的审查、讨论和表决工作。对于今年上半年符合条件转正的预备党员,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7427日前将《预备党员预备期现实表现情况登记表》报送院党政办公室审核。

6、积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切实促进学院党建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院党委将对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一是检查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二是检查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标准是否严格,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教育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三是检查各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情况是否规范。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531日前报送《2017年上半年党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统计表》至党政办。

请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化认真、扎实、细致地开展各项发展党员工作,并与20176月中旬上报2017年上半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名单》、《组织发展预备党员汇总表》和《预备党员转正汇总表》。并以此次发展党员工作为契机,增强党性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将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联系人:胡卫涛

联系方式:5773790,13625695758

邮箱:wjxydzb@163.com

 

附件:12017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时间预安排表

2.相关工作表格

备注:1、个人党籍材料相关表格请查看学院党员发展实施细则附件

      2、报送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20170411.rar

                                                党政办公室

                 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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