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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暂行办法》(组织部201216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院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要求

1.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均需装入学生学籍档案(不允许学生自行携带)。

2.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组织发展材料装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接收单位及时了解其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3.为确保毕业生党员毕业后能就近和正常参加党内组织生活,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一般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

4.不入档的其他材料由各系级党组织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二、转移程序

1.明确转入党组织名称。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为确保组织关系介绍信规范准确,各系级党组织要务必通知毕业生党员本人与拟去向单位联系,明确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确认拟转入党组织名称(各级党委组织部或党委级党组织)。

2.准确填写相关统计表格。各系级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审核毕业生党员提供的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信息,规范准确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和《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并报党政办公室。“党员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家庭电话或三个月内不会变动的本人移动电话。

3.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学院党委提供的信息,统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政办公室统一领取后及时返还给各系级党组织。

4.严格履行介绍信领取手续。各系级党组织在发放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务必作好登记(附件5,和未进档的材料一起留存5年以上)。

5.登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各系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督促毕业生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负责回收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认真登记回收情况。

6.规范介绍信重新办理程序。如因工作发生变动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不接收等原因而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必须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重新办理申请表》(见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和原介绍信,经学院党委核实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党费收缴时间

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今年6月份,按照0.2元每月交纳。

四、时间安排

1525日前,各系级党组织认真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按省外、省内、留院类别依次填写)和《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审核无误后报院党政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jxydzb@163.com

2、根据毕业生文明离院“一站式”服务时间安排,学院将派专人到大学组织部集中办理本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69日前,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党政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4.925日前,各系级党组织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收情况报党政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和党籍的证明,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确定一名业务熟悉、原则性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加强教育,严格要求。各系毕业班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会,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在文明离校工作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各系级党组织要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提醒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办理接转手续,准确统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回收情况,防止出现“口袋党员”、“隐性党员”等现象,对超过6个月未转接党组织关系或未参加正常组织生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常见问题问答

2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参考信息

3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4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放登记表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委员会

2017424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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